世界银行高级环境专家谢剑27日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由于快速城市化,许多原位于城区的污染企业从城市中心迁出,中国不少城市正在或即将面临日益严重的污染场地清理问题。但污染场地管理和修复错综复杂,亟须完善的法律体系。
污染场地是指由于现存或潜在的有毒有害污染物可能导致其再开发、利用变得复杂化的土地。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中国污染场地的修复与再开发的现状分析》,妥善修复和再开发这些污染场地将减少环境和健康危害,并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但中国目前有关土地污染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尚缺乏完整性和一致性,需加强和完善有关污染场地修复和再开发法律体系,以明确土地污染修复中的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为污染土地的再开发提供简明清晰的指导。
“这些日益增多污染场地带来了双重问题:一方面是给中国人口稠密区域带来环境和健康风险;另一方面是阻碍了城市建设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担任世界银行“中国污染场地修复与再开发”项目经理的谢剑说。
据悉,虽然污染场地管理工作在中国尚属新领域,但北京、上海和重庆等部分城市已开始采取控制土地污染的行动。如北京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对城市中心地带工业企业实施关闭或搬迁,到目前为止,首钢等数百家工厂已搬迁出城市中心地带。2007年以来,北京已对50多个污染场地开展了环评,一些污染场地已得到清理或正在清理中。
《报告》指出,场地污染及修复涉及许多利益相关方,包括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部门、最初土地使用企业、当地居民和潜在开发商等,各利益方责权关系理不清是污染场地管理的主要问题。
《报告》建议,中国有关污染场地修复和再开发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亟待完善,需明确土地污染和修复的责任和义务,并为所有利益相关方提供简明清晰指导;尽快正式批准、发布和执行有关预防和治理土地污染的国家标准和技术准则体系;地方政府可依据当地污染影响实际情况,发布和施行更严格的地方标准,以加强污染场地管理;政府需加强不同部门在有关决策上的协调与合作,这些决策包括场地调查、评价、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设计和实施、修复标准、竣工验收及再利用等。
针对污染场地管理的激励机制和资金筹措等问题上,《报告》建议中国应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手段,包括环境税费、清理补贴、贷款、抵押及市场许可证等经济和财政手段;其修复和再开发管理体系需分析如何更好地应用“污染者付费”原则等;还应优先选择合适的和成本效果佳的修复技术,选择修复技术方案应考虑土壤修复目标,各场地使用情况及具体场地条件来具体设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