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照“中华环境友好煤炭企业”评估标准,提出创建申请。中华环境友好评估中心认真审议公司的自查报告后, 组织煤炭行业及环保领域的专家于2009年10月28日对公司创建工作进行现场评估。
公司位于晋冀鲁豫四省交界,已有130多年开采历史,是国家主焦煤、动力煤基地。现已发展成为集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化工、电力、机械制造、基建施工、建材、现代物流等多产业综合发展的国有特大型煤炭企业和全国500强企业。公司下设45个分(子)公司,现有9个正常生产矿井,年产原煤1300万吨;配套建有2座大型洗煤厂和4座矿井洗煤厂,年产精煤700万吨;煤化工年产冶金焦100万吨、甲醇10万吨; 4座煤矸石热电厂和1座低浓度瓦斯发电厂,总装机容量129MW;另有机械制造公司、工程建设公司、地质勘探公司等煤基企业。
环境友好评估专家组认真听取了公司关于申报中华环境友好企业的工作汇报,对其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
评估专家组组长、中华环境友好评估中心主任李恒远教授代表专家组对公司在环保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的评价。近几年来,公司立足企业实际,践行科学发展观,克服矿区衰老、开采条件复杂、社会包袱沉重等困难,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等政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集约型经济增长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施“四个打造”,取得“四个突破”,打造中国第二个主焦煤生产基地,在产品结构调整方面取得新突破;打造现代煤化工产业基地,建设河北峰峰矿区和磁县两个现代煤化工工业园区,在建设新型能源化工基地上取得新突破;打造煤电化一体化循环经济发展产业链,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取得新突破;打造现代化新型矿区,在资源外扩方面取得新突破。
公司对现有矿井加大了生产技术改造力度,完成2600多项技改科技项目,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落实到生产建设和环境保护上,提高了综采、综掘能力和原煤回采率,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006年以来,公司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投入26858.91万元,实施节能减排工程项目63项。其中节能技改工程项目38项,淘汰更换落后设备1850台,累计实现节能量73834吨标煤,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82.77%,原煤生产综合能耗、万吨精煤生产能耗、吨焦生产工序能耗等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污染物减排取得显著成效,减排SO2 6251吨,COD736吨,烟尘全部达标排放。
在煤矸石综合利用方面,采用煤矸石、粉煤灰做水泥配料进行井下喷浆、垫路、充填塌陷区,大大提高了矸石综合利用率。
进入二十一世纪,公司在煤炭大好形势的驱动下,注重环境保护,使环境治理得到了质的飞跃,随着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倡导环境友好的理念也逐步渗透到了峰峰集团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努力将环境友好的理念贯穿于生产全过程,覆盖各个矿区,探索建立绿色生产模式,涌现出一批象梧桐庄矿、万年矿这样有代表性的环保示范矿区,创建了一批省、市“绿色庭院单位”和“环保先进集体”,成为了一个集煤、电、化、运于一体的综合性新型煤炭企业。
最后,评估专家组对矸石山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经专家组现场评估,公司各项指标均符合“中华环境友好煤炭企业评估标准(试行)”的要求,通过了现场评估 ,获得“中华环境友好企业” 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