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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环境维权 天平不再倾斜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黄振中 日期:2010年02月05日 访问次数:

——记中国十大法治人物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维权尖兵马勇

 

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评出2009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再一次拨响了百姓的心弦,让人们感受到正义、勇气和忠诚的可贵。正是 以他们为代表的法治群英,推动着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在这个感动中国的先进行列中,有一位同时以法律去救助弱势群体和救助生态环境的特殊人物——马勇。他如同其名字一样,一马当先,勇往直前,以犀利的目光穿透环境违法的迷雾,还百姓一片安宁,让维权促进稳定和谐。当挽救生命的救生圈,与挽救自然的救生圈重叠时,折射出的是充满希望的正义之光。在隆重的颁奖大会上,宣读马勇的颁奖词是:他是中国环保公益行政诉讼的勇敢探索者,他是默默维护我们公共权益的寂寞前行者。为了新鲜的空气,为了洁净的饮水,更为了子孙后代的绿色财富,环保尖兵马勇,一直在路上。

这是对他业绩的高度评价,这是对其人生的赞美,这也是荣誉的光环。

破冰前行造福百姓 

    从环境维权的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出,环境维权的艰难。很多环境污染案件因为立案难、取证难、鉴定难、处理难等种种原因,往往难以突破法律诉讼这一关。每年环保纠纷案件有10多万件,但告到法院的不足1%。这个悬殊的比例、倾斜的天平,重重地撞击着马勇的心灵。社团组织能不能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成为他和许多环境维权者思考和研究的主题。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和他的团队决心来一次突破,打破这个久远而牢固的概念,做社团环境公益诉讼破冰之旅。而状告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则成为破冰的突破口。这也就是后来被人们称之为社团环境公益诉讼的第一案,引起了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  

  联合会介入这一案件是从集装箱有限公司附近居民的投诉开始的。5月,联合会收到江苏省江阴市君山北路80余户居民的投诉,反映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在从事铁矿粉的装卸、驳运的经营过程中,产生大气污染、环境噪声污染和水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空气质量、长江饮用水水质和居民的生活环境。接到投诉后,联合会随即派出调查组与无锡的志愿律师一起进行调查。这一案件的主要调查人马勇回忆说:在近两个月调查中,案件的内容沿着起伏的曲线展开。经过调查发现,污染情况严重,“正像80多位居民投诉所反映的那样,集装箱有限公司在从事铁矿粉的装卸、驳运的经营过程中,不仅产生大气污染、环境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周围空气质量和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 而且集装箱有限公司在每天凌晨5时左右,派人冲洗场地上的铁矿粉,冲洗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下水道,废水又经黄田港流入长江。无锡市、江阴市饮用水取水口恰恰设在这家企业的下游。

   经过调查认定,集装箱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多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污染了港口周围的环境,影响了周围不特定人的生活质量,对无锡市、江阴市饮用水水源地和取水口造成严重威胁。 “联合会”不忍心看到当地群众长期受苦受害。更不愿看到上访者怀着希望去,带着失望归的无奈情景,决定以社团组织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环境公共利益。调查组在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的起诉书中,要求法院判令集装箱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使港口周围的大气环境符合环境标准,排除对港口周围居民的侵害;集装箱有限公司立即对铁矿粉冲洗水进行处理,消除对饮用水水源地和取水口产生的危险(威胁);集装箱有限公司立即将黄田港(锡北运河)和港口附近的下水道恢复原状,铁矿粉泥作无害化处理;本案诉讼费用(含鉴定费、律师费)由集装箱有限公司承担。在提起诉讼的同时,他们还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两项申请,一是,请求法院向相关政府部门比如环保局调取集装箱有限公司的相关证据材料;二是,请求法院对集装箱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先予执行的强制措施,以强制企业立即停止对周边百姓的污染侵害。经过数月的苦战,最终案件获得胜诉。它带来的不仅是百姓的福音,而且预示着胜利的前景。媒体纷纷发表评论,深化其意义。然而马勇却说: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数量极少。到目前为止,也不过几起。在这些案件中,起诉主体要么是当地检察院,要么是行政管理机构,由社团组织作为诉讼主体提起的案件才刚刚开始。从这个层面来说,无锡社团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具有一定的意义,算是社团环境公益诉讼“破茧”吧!他又说:“我想通过这种尝试,逐步探讨社团参与环境公益诉讼会发生什么问题,产生什么效果,从而促进确立一个比较好的程序,给其他地方做样板。现在很多地方的法院也正在观望这几个案件。” 马勇显然没有沉浸在胜诉中,他的眼光看得更远,思考着如何建立长效机制。

百折不挠排除万难

云贵高原留下马勇的脚印,江西的红土地上有他的身影, 大江大海有他的回音。正如颁奖词所说“环保尖兵马勇,一直在路上”。他有时面临的是沉睡很久的悬案;有时是充满火药味的大案。在没有硝烟的战斗中,可以说是历尽艰辛,百折不挠。而每一次出征,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是正义的伸张。污染者终将受到惩罚,受害者得以补赏这个铁定的法则,今天得以实现,饱含着马勇和其团队的贡献。一次,中华环保联合会接到贵州省清镇市有关群众举报百花湖饮用水保护区污染案,迅速派出调查组实地调查,在查证属实后又很快向清镇市国土资源局发出律师函,建议清镇市国土资源局在收到律师函10日内收回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或其他附属物,并消除该建筑对百花湖饮用水保护区环境造成的潜在危害。但该局并未履行职责。之后,中华环保联合会向贵州省清镇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清镇市国土资源局收回与李万先签订的土地合同中出让的4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块上附属建筑。起诉贵州省清镇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环保行政管理一案在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立案,这是我国首例由民间环保社团组织作为公益诉讼人状告地方政府部门的环境公益行政诉讼。因为在开庭前国土资源局已作出了撤回百花湖风景区冷饮厅加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才当庭提出撤诉。这是马勇参办的一起案件,感触很深。他向记者说:国土资源局能够更正错误,消除影响,诉讼目的已经达到,因此当庭提出撤诉。此案意义重大:其一是,清镇法院率先将社团纳入扩大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做法,创造了中国社团行政公益诉讼的先河;其二,环境保护需要人人参与、全民监督,本案提供了一种示范;其三,通过本案,社团不仅对污染企业进行监督,也对行政职能部门进行监督。15年都没有解决的问题,一个月内就解决了,显示了社团公益诉讼的效率和质量。

马勇顺着维权的足迹,继续前行。20085月,中华环保联合会根据举报,又派出马勇等人前往福建省福清江阴镇工业区进行调研。马勇等人在工业区发现污水无序排放和超标排放以及污水排海的问题。化工医药和一些冶金企业废气的污染情况也比较严重。另外当地还将工业区建设项目的环评和环保验收两项审批权,委托给了工业区管委会行使。

  马勇说:开发区作为一级主管部门,既自己审批这个化工项目,让他进入到园区投产,生产和运营;另外,这个化工园区环保的监管也是由开发区来做,既做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按照国家的法律要求、环境法律的要求,这个企业尤其产生严重污染的这个企业,对化工项目没有做环境影响评价是绝对不让投产的。言犹未尽,他抓住这个时机继续说:环保工程,环保设施必须要与化工园区配套。这个主体的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这叫三同时。没有三同时,环保根本就保证不了,因为没有设施,污水也好,大气也好,都处理不了,处理不了就必然产生了环境问题。这些话有理有据,如卷起一阵雄风,产生震撼作用。

最先发现江西乐平工业园区污染问题也是中华环保联合会。马勇等人根据乐平市居民对工业园区长期偷排工业废水、废气的环境污染投诉,赴实地进行调研。对方做了很多动作掩盖事实。在夜间调查时,他先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查看。还未走近排放口,就听到巨大的水声,一股呛人的化工气味刺激着咽部。 在相机光线的照射下,一股翡翠色污水正从一个巨型管道中喷涌而出。在低洼处的排放口旁,借着月光拍照,然后他们从深沟处爬上坡。接着迅速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让环保局来人处理。之后,又查看厂里进水和出水记录------这一连串动作,令对方防不及防,冲破重重阻力,终于查清污染的真象。 从高原到平原,面对困难不退缩,面对强者不畏惧,不达目的不摆休,这就是马勇在环保一线的形象。

牢记使命积蓄力量

马勇生活在一个有战斗力的 团队,这里是环保的家园,是公益的阵地,是维权的天平,也是学习的园地。在他的身后站着的是原国家领导人和部长、将军。宋健等领导曾给予他智慧和力量。他记起宋健说过的话:“目前我国的环境法律援助力度尚嫌不足,要加强对公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环境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解决具体的困难和问题。要在各省、市吸收懂环保,对我国政策有研究,同时深刻理解人民大众利益的法律工作者参与进来,共同开展环境维权工作。”曾晓东副主席曾说:“维权工作,十分重要,具有战略意义,他既维护了国家利益又维护了群众利益。应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建立工作机制,收集环境案件信息,受理并分析研究维权案件的真实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加大对重点或典型案件的调查和研究,提出建议,典型维权案件要向社会公布,对具备诉讼条件的维权案件提起诉讼,对弱势群体实施法律救助。除此之外,要加强理论研究工作,通过与专家委员会的沟通合作,对立法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和推动政府环境执法。挑战与机遇并存,使环境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更上新台阶。”他不断领会和吸取这些讲话精神,使之成为力量的源泉。同时把宣传群众依靠群众作为自己行动的准则。他到培训班讲课,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借助媒体的力量普法,激发社会公众的环境忧患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2008129日至12日,中华环保联合会第二期环境维权志愿律师环境法律研习班在北京举行。在培训班上,马勇授课受到欢迎。而为了准备这一课他花足了时间,将一次次调查的经历过电,使学员们得到更多的收获。全国70名律师共同参加了研习,他们不仅提高了理论水平,而且丰富了实践经验。马勇在向领导和群众学习中,吸取了营养,积蓄了力量。领导和群众的支持是他永不停息的动力。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原因。当自己的理想与所选择的道路结合时,人生就会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和光彩。

由弱到强不断成长

评选的主办方对马勇当选理由写得很简炼,其当选的理由这样写着:“马 -----男,34岁,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督查诉讼部部长。2005年以来,马勇领导其团队受理500多起投诉案例。2008年,调查重庆碳酸锶污染(彩电显像管所用原料)事件,中华环保联合会据此向政府汇报,得到温家宝总理批示,当地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将污染企业全部关停。今年2月,河南省孟州市一污水处理厂偷排污水造成二次污染,马勇团队在调查证实后,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河南省政府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当场追究4名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 从环保部门几年前的弱势维权到今天的“高调出击”,折射出党和政府对环保立法和执法的日益重视,对民生问题的日益关切。”短短数行字,勾勒出一个维权尖兵的形象,展示出一个环保卫士的风采。的确,马勇和他的团队,自环境法律服务中心从2005年设立以来,积极开展了大量环境污染案件的督促、督办及环境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他们以重大、有影响和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健康的环境污染为突破口,督办和解决多起环境污染和侵权案件。

前不久在“总结五年来中华环保联合会工作”的会议上,马勇代表环境法律服务中心汇报工作。他没有系统报告,而是低调简单地讲述了他们所做的几件事情,象是宣读一份工作清单。清单中有解决的辽宁丹东凤城大雁化工厂污染案、重庆铜梁大足碳酸锶严重污染案、环洞庭湖造纸企业污染案、湖南怀化辰溪县饮用水污染事故案、河南卢氏县铅超标污染纠纷案、湖北楚源钢铁集团污染案均为典型代表。督促地方环保行政机关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督促广东省环保局、浙江省环保局、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江苏省环保厅等地方环保部门成功解决了广东省台山市宝丰钢铁有限公司污染案、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蔬菜加工厂水污染案、扎兰屯水泥厂环境污染案、江苏省泰兴市欧劳福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等案件。另外,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对河南省郑州市朱书利诉龙辉钙粉厂环境污染案、北京市朝阳区万科新苑家庭装修环境污染案、河南省汝州市汝南工业区污染案、黑龙江七台河焦化厂污染案、河南省卢氏县铅超标污染案、安徽巢湖成志平鱼塘污染死鱼案等多案件进行法律援助,大部分案件获得了胜诉或调解成功。这是一份合格的、高标准的成绩单,引起了在场领导的重视。当大家的目光从马勇身上,转到其团队时,顿时感到十分的惊喜,被那些得来不易的成绩所感动。曾经无数次为英模和先进集体颁过奖的老部长、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秘书长曾晓东当即指示“要好好总结,进行宣传”。而退役的空军将军现任秘书长顾问并负责环境法律服务中心的吕克勤,则显出军人获胜后的喜阅。马勇和环境法律服务中心所有人员的辛勤工作,切实地维护了百姓的环境权益,得到了地方政府和受污染群众的认可,他们送来了写有“秉公办事 情系百姓”、“扶弱济困 立言立行”、“环保卫士”等内容的七面锦旗。一面面锦旗是对“中心”的赞扬,也是对马勇的激励和鞭策。环境维权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公益事业,更是一项崭新的时代课题。人们期待着他踏上新的征程,创造新的佳绩,不辜负人民的重托,执行好保卫人类安全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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