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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排乱排企业主 环保阿Sir喊你接招

时间 : 2014-10-13     来源 :     作者 :     点击 : 次     

原标题:偷排乱排企业主 环保阿Sir喊你接招

  原标题:偷排乱排企业主 环保阿Sir喊你接招

  面对环保执法领域棘手三大难题 环保执法工作负责人和环保警察准备好了

  本报讯 (记者何超、杨博)上周三,广东省首支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在佛山挂牌成立,这标志着“环保警察”将作为一支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专门力量而出现在佛山环保领域。从环保部门数据来看,今年截至9月底,佛山立案处理污染企业1450宗,但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仅28宗,即使如此,这一数字也比去年增长了133%。那么,“环保警察”走马上任之后,将会给佛山“环保执法年”带来怎样的实质变化?

  周末以来,本报记者先后专访禅南两区环保部门一线执法工作负责人和佛山“环保警察”负责人,对摆在本地环保执法领域最棘手的三大难题一一见招拆招,找寻答案。

  佛山立案侦查污染环境案件

  多属重金属离子污染水体类

  2014年佛山环保领域大事件不断。从3月份正式将今年确定为“环保执法年”,到印染企业开启退出中心城区的最后时间表,再到上月针对佛科院北院校区、许海中学常年受工业废气困扰而展开的重拳整治,可谓高潮迭起。上周四的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针对佛山“环保警察”新近挂牌成立,市委书记刘悦伦还特别评论说,以前环保人员执法,很多环保违法企业不买账,关门不理。现在环保警察来了,“就有了威慑力”。

  而事实上,早在去年6月,最高法、最高检就颁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订为“污染环境罪”。

  那么,按照新的司法解释框架,所谓“严重污染环境”的十四项认定标准中,究竟哪些标准对打击佛山本地污染环境犯罪带来重大影响呢?对此,经侦支队(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的上级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出台新司法解释到今年9月份,佛山警方所立案侦查的污染环境案件,大多属于重金属离子污染水体的类型。“污染大多来自本地传统的铝型材企业、电镀企业偷排超标工业废水,这是本地最典型的污染环境案件。”

  他分析说,新司法解释与佛山此类典型污染类型相关的认定标准主要是第三、四项,即“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毒物质的,只要行为方面上满足要件,就可进行刑事追诉。

  他还称:“不少企业老板以为偷排只要缴纳罚款就可了事,但今后即使没有达到严重污染的后果,只要排放‘超标三倍以上’污染物,就要受到刑事制裁。”

  执法遭各种干扰

  阿Sir:对涉案人员实施管理和控制

  在环保部门主导的多部门联合执法中,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十分有限。禅城环保部门一线执法人员称,现场执法常遭遇“抗法”,不少企业见检查就关上门暗地生产。“如果执法人员此时破门而入,还会被企业反咬一口毁坏财物,所以的确需公安部门的震慑力。”

  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遭遇企业暗中生产,“环保警察”基于其行使侦查权,可以强行开门展开调查,这将改变以往联合执法中出动警力局限于维护现场秩序的做法。

  “对大多数违规排污企业,行政处罚金额多在10万元以下,对造成水污染的罚款也在50万元以下。这些罚款相对企业运营动用的资金是九牛一毛。”南海环保部门相关工作负责人称,处罚力度有限,导致环保执法震慑力不足。

  一线环保执法人员吐槽说,对于无牌无证企业,除非企业主承认偷排,否则难以对其个人做出处罚。“很多时候,无牌无证企业主谎称‘我不是老板,老板不知道哪去了’,我们就很难取证,无法对其个人实施处罚。”

  对此,经侦支队有关负责人强调说,警方对污染环境案件中的涉案人员实施管理和控制是优势,这将一改以往单一的行政执法面对狡猾的企业主无法处罚到位的局面。

  面对三大难题 环保阿Sir见招拆招

  本地环保执法领域棘手的三大难题是什么?禅南两区环保部门一线执法工作负责人和佛山“环保警察”负责人称:执法时遇各种干扰,搜集污染环境罪案证据滞后,村级工业“打游击”排污难应付。如何破解,看他们支招!

  搜集证据滞后

  阿Sir:联合现场执法中就可搜集证据

  取证难也是环保部门遇到的棘手问题之一。南海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以往执法中,取证先由环保部门展开,在认定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时,再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但其取证环节缺乏操作性细则。例如,法律规定污染企业“对附近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要处罚,但却很难界定这个“影响”。“河涌污浊发臭,但并没出现死鱼,所谓的‘影响’就难断定。”

  另一方面,在“环保警察”没有组队成立前,环保部门发现企业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后,须将证据材料等以文件形式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由其赴现场取证。

  南海环保部门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公安部门对出具监测报告的单位有严格资质要求,并要求监测超标排放的部位不只局限于排污口,还要对整条排污管线实施摄像监测,取证后再经过一系列程序,往往要一个多月时间,甚至有耗时两个多月的情况。“然而污染环境的犯罪证据往往是偶发、突发的,具有临时性,这些程序设置会使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后错过最佳取证时机。”

  对此,经侦支队有关负责人称,今后“环保警察”与环保部门将展开更紧密的合作,不再局限于由环保部门移交有关污染环境案件。“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环保警察’可与环保部门共同展开联合执法,并在第一时间赴现场展开证据固定和搜集工作。”

  村级工业“打游击”排污难应付

  阿Sir:请社区民警搜集线索

  佛山是以制造业为主的城市,印染、造纸、化工、非金属矿物制造等重污染行业较多。而根据《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佛山共有工业污染源42530个,位居全省第1位,监管任务繁重。其中,不少工业污染源来自村级工业园。禅城环保部门环境监察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村级工业园涉及村民土地出租利益,在村级工业园执法更容易遭遇到抵制,甚至有暴力抗法的现象。

  同时,这些村级园多数是无牌无证作坊,生产活动容易隐蔽,往往容易死灰复燃。而南海环保部门的执法人员更是直言,对这些村级工业园,我们大多实施停水停电,但他们往往私下接回电线又继续偷偷摸摸地生产了。

  对此,经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污染企业,“环保警察”会更侧重于打击,而不只单纯配合环保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实际操作中,“环保警察”会根据社区民警排查获取的线索,实施主动侦查,再请环保部门配合鉴定取证。

  环保、公安两部门深度合作时机到了

  佛山成立全省首支“环保警察”队伍,势必将史无前例地加强公安与环保部门之间的合作,促使打击和防范污染环境犯罪进入纵深地带。那么,“环保警察”更需要政府跨部门之间的力量调配与专业合作,这亟待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工作协调机制。

  经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警察”挂牌成立后,希望能从与环保部门加深合作中获得更多办案线索,同时也希望“环保警察”能建立起自己的渠道,把优势警力部署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方面。

  此外,他还介绍说,目前110系统已有成熟移交各类举报、投诉的机制,涉及环保部门处置权限的线索,会及时移交处理。

  对此,市政协委员罗斌华建议说,“环保警察”虽然归属公安部门管理,同时应纳入市政府统筹调配,这样的工作机制或可更有利于形成环保执法的合力。特别对佛山来说,本地产业多由分散的中小型企业组成,生产灵活,而排污的违法成本较低。环保和公安部门应该借此契机,共享有关办案资源。例如,警方是否可考虑将监控资源与环保部门共享,对污染黑点实施实时监控。